按照目前的政策,村民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房,只要是没有被相关部门批准的就是违法建筑。但在一些学者看来,违反了规划才能算是违法建筑,即按照规划部门规划,比如明确该土地是农田或林地,占田毁林建住宅,才是违法建筑。如果规划上没有明确指出土地用途,不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。此外,如果村民在建房时,管理者没有制止,实际是管理者没有尽到责任,不宜多年后,以建筑没有审批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。而如果因为新的规划,需要让其拆除,政府就应赔偿损失,以保障村民的利益。
不过上面讲的情况有点可遇而不可求,不是每个城市都能碰到,真正有借鉴意义的,还得看下面两种类型。
《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提质增效、更可持续?解读》新浪乐居近日探访了朝阳区豆各庄乡马家湾村1306-60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,这是北京在去年12月拍卖的一块共有产权房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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