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世纪70年代末,郑若骅在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攻读土木工程学士学位,遇到一位英国资深大律师前来讲课。他既是律师,也是工程师,还是名仲裁员。那堂课上,郑若骅了解到仲裁的作用:所谓仲裁,是指纠纷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双方所信任的第三方,由第三方根据相应法律、程序公正地作出裁决的争议解决方法。不同于诉讼受法域差异的约束,根据《纽约公约》,仲裁裁决可在150多个国家执行,并且一裁终局,可以大大节省纠纷解决的成本,因此在建筑业备受推崇。就这样,仲裁二字在郑若骅心里生了根。
(十二)通过兼并重组加快“僵尸企业”处置。坚持问题导向,从实际出发,对于因管理粗放、冗员较多、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等原因暂时陷入困境,但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“僵尸企业”,支持实施兼并重组,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。对于产能落后、不符合产业政策的“僵尸企业”,坚决停止各种不合理补贴,强化环保、能耗、质量、安全等执法约束,加快退出。
《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内完成 董事会不当“花瓶”》樊星曾在浙江某市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。他曾遇到一个取证难的案例,4岁女童遭强奸,下体重伤,没有人证。女童讲不清楚也不愿讲,家长也不想孩子受到二次伤害,但打击犯罪又有取证需要。“后来引入专业心理疏导,几次心理疏导后,孩子才把事情讲出来。”




